各学院学生科、院团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教育部关于在大学生中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精神要求以及全团“践行核心价值观,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主题活动的有关安排,选树在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典型,大力宣传校园好人好事,营造文明和谐、团结友善、积极向上的寝室氛围与校园风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兹定于在3月—4月开展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届“寻访我身边的好室友”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15年3月30日至2015年4月25日
二、活动对象
我校在校全日制大学生、研究生、境外学生
三、评选标准
1、参选人需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参选人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格,展现了当代大学生自立自强、积极向上、勤奋求知、热忱奉献、明礼诚信、团结友善等精神风貌和优良品质。
3、人物事迹真实、突出,在广大青年学生中有一定影响力、说服力、感染力。
4、参选人善于处理人际关系,能及时化解室友间矛盾;所在寝室关系融洽,氛围积极、团结、向上。
5、参选人在校期间无违反校纪校规情况,无被处分记录。
6、参选人所在寝室在本年度校、院宿舍文明卫生检查中,无不合格记录。
7、参选人本学年学分绩点不低于2.0,且无不及格科目。
四、活动评审
由主管学生工作校领导、校学生工作处、校团委、各学院团委老师、校学生会、各院学生代表组成湖南中医药大学“寻访我身边的好室友”评审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工作,审核、评选和确定入围名单。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校学生会办公室。具体评选细则详见附件2。
五、活动宣传
校团委、校学生会通过官方微博和官方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按照“寻访我身边的好室友”评选工作开展步骤,持续在网络平台上和校园内进行评选工作消息推送,包括推荐候选人、候选人介绍、网络投票、获选人先进事迹宣传等;各学院团委、学生会应及时宣传、转发到位,确保广大师生及时了解并参与到评选活动中来。
六、报名方式
1、学院推荐。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各二级学院团委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宣传、深入挖掘,通过学院推荐的形式,推荐出符合评选参考标准的个人(学生人数1000人以下限报2人,1000-2000人限报4人,2000人以上限报6人)。
2、个人自荐。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个人可直接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寻访我身边的好室友”评选活动推(自)荐表》(见附件1),须经1名老师与3名以上同学联名推荐。
候选人材料包括:(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至3122714052@qq.com)
(1)《湖南中医药大学“寻访我身边的好室友”评选活动推(自)荐表》(含纸质版、电子版,纸质版附照片);
(2)候选人典型事迹材料,字数不少于1500字,事迹材料需经本人签字;建议候选人制作个人介绍视频或PPT,以供组委会宣传使用;
(3)各院推荐的候选人材料由各院收齐统一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个人自荐材料由本人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
所有材料报送日期截止于2015年4月12日(周日)中午12:00。
七、表彰和奖励
1、最终评选出湖南中医药大学“寻访我身边的好室友”评选活动“十佳好室友”10名、“十佳好室友”提名奖10名;由学生工作处与校团委颁发证书和奖品;
2、在校内外的相关媒体上积极宣传好室友的优秀事迹,弘扬青春正能量;
3、开展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届“寻访我身边的好室友”事迹报告会。
八、实施要求
1、推荐工作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标准,实事求是,择优推荐;
2、此次评选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任务重,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保证整个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3、各院要做好充分的发动,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宣传到位、组织到位,覆盖到每个班级、每个寝室,确保广大学生人人了解评选标准,人人参与评选活动。
附件:
1、湖南中医药大学“寻访我身边的好室友”评选活动推(自)荐表
2、湖南中医药大学“寻访我身边的好室友”评选细则
共青团湖南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学生工作处
2015年3月30日
附件1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