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委、校级学生组织:
宣传橱窗(栏)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教育引导师生的重要宣传阵地,是展示学校良好形象的重要窗口。为进一步加强对团学工作宣传橱窗(栏)的规范管理,更好发挥宣传橱窗(栏)的作用,营造整洁有序、健康向上的校园环境,经校团委研究,决定自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在各二级学院团委、校级学生组织中开展团学工作宣传橱窗(栏)每月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范围
由二级学院团委、校学生组织管理和使用的宣传橱窗(栏)。
二、评比方式
1、成立宣传橱窗(栏)检查评比小组,校学生会新闻宣传部部长任组长,二级学院学生会宣传部部长任组员。
2、评分指标由主题内容、版面设计、创新创意、日常管理共同组成,检查评比小组依据《团学工作宣传橱窗栏评比评分表》(附件1)于每月十五日进行检查评比。
3、评比结果纳入二级学院年度团学工作考核和学生组织的年度考核。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各校学生组织要充分认识宣传橱窗对于提升我校团学活动影响力,扩大团学工作覆盖面具有重要意义,应认真对待,积极实施,落实到位。
2、宣传橱窗(栏)应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教育引导学生成长成才为主要原则,还要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各项重大活动的宣传。
3、宣传橱窗(栏)的版面设计要做到主题突出,内容详实,版面整洁,图片清晰,层次分明,美观大方,具有一定艺术性、欣赏性和时效性,鼓励原创手绘作品。
4、宣传橱窗(栏)应加强日常管理,保证玻璃橱窗和相关设施的完好,按时按要求进行更新和清洗,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不得将宣传橱窗(栏)挪作他用,严禁乱涂乱贴。
附件:1、团学工作宣传橱窗栏评比评分表
2、2016年春季学期团学工作宣传橱窗栏宣传主题
共青团湖南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16年2月22日
附件1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