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网上团委 > 通知公告 > 正文

校发办字〔2016〕6号 关于印发《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xiaotw      日期: 2016年04月30日      关注:

各单位、部门、学院、附属医院:

《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校(院)党委审定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湖南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中共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委员会

2016年4月29日

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十届纪委八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和查处力度,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和部署安排,在全校(院)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中央纪委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着力快查严处典型问题,建立健全管用有效的长效机制,按照“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出台一批制度规范”的目标要求,确保党的十八大以来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涉纪上访问题得到有效化解,腐败问题存量明显减少、增量有效遏制。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重点整治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党员干部、工作人员。

(二)重点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整治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绿色通道”等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着力整治惠民补贴资金账户和拨付管理不规范,补助资金发放不及时问题,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挪用、套取教育惠民补贴等违纪违规行为。

2.整治违规招生及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各种违规招生、办学及其乱收费,违规转学、转专业、重修、补修收费行为。整治无办学许可和超计划招收、高校联合或委托中介机构办班、未经批准异地举办学历教育、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并收费等行为。集中整治以中外合作办学为名乱收费。

3.整治部门工作人员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机关、教辅单位在办理师生事务中滥用职权、吃拿卡要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本工作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6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4月-5月)

1.成立机构。成立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按照省委、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的统一部署,开展工作。

2.制定方案。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结合校(院)实际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安排。

(二)清理核查(5月-8月)

按照“纪委协调、部门负责、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在全校(院)开展各类教育惠民资金大清理、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

1.全面自查。各单位、部门、二级学院、附属医院按照专项整治部署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开展本部门在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等方面的问题清理排查。

2.问题核查。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对全面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3.汇总分析。各单位、部门、二级学院、附属医院按要求对全面自查、问题核查等相关工作情况、数据按月进行汇总分析、上报。

(三)督查问责(9月-10月)

1.重点督办。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自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线索进行督办、查办。

2.实地抽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按照一定的比例,分别组织对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抽查。

3.问责追究。对专项整治工作中问题严重、工作不实、查处不力的单位、部门、二级学院、附属医院进行责任追究和通报处理。此项工作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年度考核内容。

(四)总结规范(11月-12月)

1.整章建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分析整改,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

2.全面总结。各单位、部门、二级学院、附属医院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形成书面总结,由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加盖部门印章)并经分管(联系)领导签字把关后,报送学校纪检监察室。材料报送时间:12月2日前,联系人:何金豪,联系电话:88458097。

四、工作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各单位、部门、二级学院、附属医院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落实校(院)相关工作部署。党政主要负责人同为第一责任人,要结合实际、加强领导、细化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专项整治相关工作和负责人的责任。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

(二)加强协调联动。要建立健全专项整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委的关键作用和纪委的监督执纪作用。要建立健全有关问题线索排查、涉纪涉法线索移送等部门协作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按照本级受理、同级移送、上级交办等类别进行逐件登记,实行动态监督监察和管理,做到件件有回音。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报告、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调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加大对重点问题突出、工作被动等单位现场调度和督促指导力度。加强教育引导和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注重整治实效。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各单位、部门、二级学院、附属医院收到反映就要核实、上报,发现问题就要查处,通过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等措施,形成有力震慑,确保实现专项整治预期目标。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只要逾越了纪律红线,就要严肃处理到位,绝不搞法不责众、“纪外容情”。严肃责任追究,对整治不到位、工作走过场,存在严重腐败问题不报告不查处,以及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腐败问题的,严肃责任追究。

附件:1.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

2.“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0